吉林省合作社重出江湖
2024-09-19网络转载浏览:6813次
可降低生产成本 就我省一些农村出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一事,21日,吉林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丁肇勇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对市场的把握能力不足,捕捉的市场信息等相对滞后,这就造成了生产销售的脱节。农民单独生产,与集体生产相比,在生产农产品的质量上差异过大。对于一些需要出口销售的农产品来说,国外对我国农产品的安全无公害检测相当严格,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产品的质量。 另外,农民专业合作社一个很重要的作用,就是降低农民生产过程中成本的投入。农民生产成本过高,形成合作社组织以后,相当于形成了一个相对的集群经济,农民成为股东,可以降低生产成本。无论是在集资购买农机具方面,还是在寻找生产销售的渠道方面,都可以节省成本,提高效率。 在农产品的进出口方面,合作社作为一个实体组织,可以作为代表与商户进行价格等方面的谈判,还避免了单独农户无法签约等方面的麻烦。生产统一规范,适销对路,生产结构得到改善,最终提高生产力。 在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主任徐勇的眼里,从目前情况分析,发展大规模农村专业合作社的阻碍还是比较多的。一些农业生产需要一定数额的贷款,合作社具有这样一种法人资格。通过制度制约,依法纳税,是合作社经济的一个渠道。正常条件下,农村专业合作社是不向着公司化方向发展的,因为它们的资本主体和经营主体都不同。此外,合作社的发展稳定性差,不能够充分得到银行方面的信任和资金支持。再加上外部环境的优惠不够,内部环境制度化、规范化程度也不够。所以,目前的合作社正处于探索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