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平泉给小微企业“输氧”
2024-09-19网络转载浏览:7495次
本报讯 “没想到,我这昔日的"卖炭翁"成了活性炭文化创意的"领头雁"。”河北省平泉县承德鑫永晟炭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王立新饶介绍说,公司最初是以生产工业用活性炭为主的私营企业,销售每吨活性炭的利润只有一两百元,而且污染环境。2009年,在县财政的支持下,企业进行了技术改造,自行研发了“炭化活化一体炉”,并获得国家专利技术,2011年该企业承担了“中国活性炭文化创意城”建设项目,成为平泉活性炭文化产业的主力军。 素有“辽河源头、契丹祖源、中国菌乡、神州炭都”之称的平泉县,始终是民营经济“唱主角”,这些主角遍及全县食用菌、活性炭、杏仁深加工、养殖等诸多行业,且大多数是小型微利企业。2011年,全县民营企业达997个,民营经济增加值完成81亿元,实现税金13.4亿元,占全部财政收入的93.2%。小微企业成长为县域经济的源头活水,得益于县财政的大力支持。 该县财政注入资金4200多万元成立了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和农业政策性金融担保中心。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为县内中小企业贷款担保187笔,贷款担保额度达到3.1亿元,带动县域中小企业及商户增加销售收入9.62亿元,增加税收2.66亿元,累计就业13255人。 实施“财政性间歇资金奖励性存储政策”,将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对小微企业的贷款投放规模与财政性存款的存放挂钩,把财政性间歇资金优先存储到对小微企业发展支持大的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鼓励各金融机构积极对小微企业贷款,实现银企“互促共赢”。县财政局、人民银行按季度对各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的存贷比、贷款总量、贷款增量三项指标进行考核,财政部门以考核得分的排名顺序作为参考依据,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转的基础上,安排财政性资金在各商业银行和信用社的存放额,仅2011年该县通过此项政策撬动42亿元贷款流向企业,激活了财政存款与银行贷款的1∶8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