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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保税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编号:3205921907089902
一、招标条件2.工程规模:新建引水管51米, 新建排水管721米,新建引水渠道81米,新建生产支路(1.5m宽碎石路)约1140m2,新建木桩护岸635米,尾水区土方开挖、沟道整理,配套检查井等。合同估算价280万元。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3205921907089902001001
金港镇2019年度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工程(第一批)
金港镇2019年度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项目:标准化养殖池塘改造工程。
100.0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必须是已加入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2020年度)的水利专业Ⅲ组及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
1)、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2)、请登陆张家港保税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8081/TPBidder/memberLogin)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办理张家港保税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诚信库入库和"中金支付"服务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中金支付必须使用企业银行账号支付),否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相关事宜可在“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服务平台”查询(:9000/bsfw/002002/002002005/about.html)。
3)、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即不得存在以下状况: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根据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可查询投标人失信情况;若查询结果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9)投标申请人办理开标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投标申请人需扫描上传授权委托人及拟投入本项目项目负责人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2019年11月-2020年1月)。(10)投标人必须是已加入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2020年度)的水利专业Ⅲ组及以上。(11)本工程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第6号、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精神,企业投标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结果须为合格;若评标时企业资质核查为不合格,将不得通过初步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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