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农业新闻 > 正文

土地流转“转”出致富路

长沙市农经局负责人说,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入股,设立土地专业合作社,有三大利好:一是农户变土地承包权为股权,变承包土地资源为资本,既能有效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又能确保农民长远利益不受损害;二是合作社集中农户承包土地,进行出租经营或统一经营,既能以合作社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减少市场风险,又能提高市场发展的谈判地位;三是以村组为单元设立土地专业合作社,既可以解决有限期承包与长期不变的制度衔接问题,又可以满足受让土地企业和个人相对稳定较长时间流转土地的要求,确保受让土地经营者的投资效益。

长沙农村的一张特色名片

土地专业合作社已成为长沙农村的一张特色名片,且大有燎原之势。去年,岳麓区莲花镇飞马土地专业合作社和望城县金峙土地专业合作社,通过市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挂牌,分别与湖南天泉草业公司和湖南和顺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龙聚福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成功进行交易。农民抱团入市流转土地还吸纳了大量的城市工商资本投入农业发展。长沙县引进了一大批国内外知名企业参与土地流转、发展现代农庄,目前接受合同投资近70亿元,实际项目建设总投入已超过10亿元。

数据

记者从长沙市农经局了解到,近几年来,全市农村土地流转面积已达280.31万亩,比2008年增加108.31万亩,占全市农用地总面积的21.8%。其中耕地流转面积104.2万亩,比2008年增加37.2万亩;全市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各类合作社2690家,其中土地专业合作社210家,流转土地面积达22.35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