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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行先试!安徽省亳州市在全省率先开展生猪规模养殖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告知

2月20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工作部署,按照省生态环境厅《转发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生猪规模养殖环评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亳州市生态环境局本着先行先试、勇于探索的原则,进一步加大环境影响评价“放管服”改革工作力度,优化审批流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在全省率先印发了《亳州市生猪规模养殖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告知承诺制审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对年出栏量5000头及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项目,开展告知承诺制审批试点。

先行先试!安徽省亳州市在全省率先开展生猪规模养殖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告知

《工作方案》明确
对符合要求的生猪规模养殖项目,只要在开工建设前,将环境影响报告书和《亳州市生猪规模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承诺书》等要件报具有审批权限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承诺其将按照环保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标准规范实施项目建设,承诺其符合审批条件,承诺接受行政机关事中事后监管,接受因失信受到的惩戒并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后果。建设单位应承诺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项目合法性负责,并承担项目建设相关法律责任;环评单位则对环评结论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亳州市各县区生态环境分局对建设单位提出的告知承诺书和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初审;市生态环境局收到相关承诺申请材料后,当日予以审批并在局网站进行公示。试点时间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工作方案》要求
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将告知承诺制养殖项目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环境执法范围,监督其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承诺事项;二是加强环评文件质量管理,确保环评文件合法合规;三是加强环境信用管理,对在告知承诺书中弄虚作假或不落实承诺内容的失信行为依法查处,对失信企业予以信用惩戒;四是对守法意识强、管理规范、守法记录良好的,减少现场执法监管频次;五是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强化日常环境监管,同时,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六是加强信息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生猪规模养殖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告知承诺制审批试点将助推生猪规模养殖项目环评审批“再提速”,有效缩短审批时限,试点前,环评报告书平均审批时间已压缩到30个工作日以内,相较于法定审批时间60个工作日已减少50%以上;实施生猪规模养殖项目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后,生态环境部门收到项目环评文件和承诺书后,无需组织专家审查就可以开展审批工作,相关申请材料要件齐全则申请当天即可审批,更加提升审批效能,提高行政效率。告知承诺审批制试点还将有力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和企业依法经营,为环评审批提质增效改革提供强力保障,也将为打造“四最"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强力支撑。
文:孙凌
来源:亳州生态环境
原标题:《先行先试!安徽省亳州市在全省率先开展生猪规模养殖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告知承诺制审批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