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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两千七百家庭农场孕育生机 成全国范本之一

成达农场、涌森农场、绿叶农场……在慈溪中横线两侧,一个个家庭农场招牌赫然在目。连片的基地里绿意盎然,初冬的田野孕育着无限生机。如今,雨后春笋般涌现的家庭农场已成为一支主力军,推动我市现代农业转型升级。

家庭农场是宁波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一个硕果。近年来,我市以培育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和新型农民为抓手,全面提升发展农业经营主体。目前,以企业为龙头、合作社为骨干、家庭农场为补充、新型农民为基础的多元化生产经营格局基本成形。

加快土地流转,是培育新型主体的关键。我市构建流转服务和承包纠纷调处体系,涉农县、乡、村三级分别建立土地流转信息服务平台、服务中心和服务站。每年投入3000多万元资金扶持土地流转;市级重点向欠发达地区倾斜。至今,全市土地流转面积143.4万亩,占农户家庭承包面积的61.8%,规模经营总面积155.3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64.2%,且流转结构趋于优化,5年期以上流转面积占流转总面积的47.6%,比上年提高1.4个百分点。

作为一种新的农业经营主体,我市探索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基本原则和实现途径。部分县(市)区出台政策、先行先试,涌现了一批富有活力的家庭农场。从2001年第一家家庭农场诞生至今,全市经工商登记注册的家庭农场总数为2754家,涵盖粮食、蔬菜、瓜果、畜禽等主导产业。宁波家庭农场以其明确的主体、适度的规模、显着的效益等特点,成为全国五大范本之一。

“适度规模和专业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市场化程度高,这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共同特征。”市农业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它的发展、壮大,切实改变了过去以普通农民为经营主体的单一格局,有效破解了农业“小规模与大发展”、“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带动和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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