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合唱中展示风采 法律维权 ——为残疾人点亮长明灯 残疾人事业一向都是全社会的事业,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和参与。为向残疾人实施法律援助,体现社会和法律的公正,大港政法部门联合出台了《大港区残疾人法律援助实施细则》,并建立起由区法律援助中心、残疾人法律援助维权岗、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组成的大港残疾人法律援助网络。 海滨街残疾人侯斌,因患双侧股骨头坏死生活不能自理,妻子刘立媛因照顾侯斌的生活不能外出工作,而且刘立媛的户口所在地在内蒙古。夫妻二人找到残联要求帮助解决妻子刘立媛的户口问题。我们了解情况后,马上与公安大港分局户籍科取得了联系。得到答复户口迁移必备两个条件,一是必须35周岁以上;二是结婚要达到5年。因侯斌和刘立媛结婚还不足一年,所以不符合迁移户口的条件。当残联领导得知侯斌的情况后,马上批复给侯斌一辆轮椅,并且给与侯斌1000元的生活救助。残联和海滨街取得了联系,将侯斌的情况与海滨街进行了沟通,海滨街领导表示尽最大可能照顾侯斌的生活。后来我们接到反馈的意见是:海滨街已经为侯斌办理了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为侯斌的生活提供了一定的帮助。当残联将这一消息告知侯斌夫妇时,侯斌夫妇激动的表示,一定要好好生活,不辜负领导的关怀。 目前,大港建立了残疾人维权岗150个,先后接待残疾人270人次,受理残疾人维权案件58件。为畅通残疾人诉求渠道,区残联开设了理事长信箱,并在各街镇、村(居)委会、新农村建设中的22个中心区等安装了175个维权信箱、还为每户残疾人家庭发放了维权爱心联系卡卡片,共有4677户残疾家庭受益。在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服务的实践中,司法工作人员凭着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一颗爱心,不厌其烦,甘于奉献。胜利街残疾人维权岗以他们的突出成绩,被司法部、中国残联评为全国残疾人维权示范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