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上午,李正来到华润万家超市,看到5.99元/斤的鸡脯肉后便选购了一些,并让售货员过了秤打了价格标签。随后到收银台结了账。回到家后,李正将鸡脯肉往冰箱里存放时才发现,5.99元/斤的鸡脯肉变成了9.6元/斤的华誉土鸡。
李正很生气,因为以前在华润万家购物时就算错过两次商品。一次是买的带皮的后腿大肉约13元/斤,过秤贴了一张约16元/斤的精瘦肉标签。还有一次是买蔬菜,结算之后的价格也是比标签价格高。李正当时就到超市找相关负责人交涉,对方的答复是售货员操作疏忽。经过协调,最终超市给李正赔偿了两种商品差价的10倍价钱。
虽然得到了赔偿,但是让李正不解的是,为什么在售货员的“疏忽”中,商品的价格多是升高了而不是下降了? (纪向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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