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种粮大户的“三级跳”
11月23日,新宾种粮大户郭忠军把10万余千克(kg)水稻以每千克(kg)2.5元的价格出售给吉林商人。郭忠军介绍,“家庭农场的经营形式非常适合我们这个地区农业发展。今年,我们挣到钱了。”
新宾红庙子乡红汉村村民郭忠军经历和见证了土地流转的不同阶段,实现了农村经济组织变化的“三级跳”。2003年起,他以代种代收和转租土地的方式从外出打工农民手中获得土地,不断加强农田基本建设,提高机械化耕作水平,逐渐成为远近闻名的种粮大户。
2010年,他响应政府号召,成立了新宾忠军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通过土地流转方式把农民零散土地集中起来耕种,租用耕地达3000余亩。每年,他向出让耕地的农民支付转租土地费用的同时,还将合作社的收入以内部分红方式发放给农民,增加了当地农民的收入。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加速土地流转,建立‘家庭农场’等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的决定,郭忠军乘势将忠军农机专业合作社转为家庭农场,通过土地流转取得耕地4000多亩。
家庭农场是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企业,家庭农场主是企业法人代表,对家庭农场的生产经营负总责。作为家庭农场的法人代表,郭忠军一方面继续加大农机具投入和基本农田的基础建设,一方面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向出让农田的农户支付租金和来家庭农场务工的人员支付工资,促进农民增收。郭忠军介绍,虽然今年遭受了洪灾,但因为农田管理到位、机械化程度较高,粮食生产仍然获得丰收。尽管今年粮食收购价格同比下降15%,但加上国家的种粮补贴,农民的基本效益得到保障,家庭农场也挣着钱了。
近年来,抚顺市农村土地流转围绕发展特色农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在加快农村土地流转、促进适度规模经营上进行了有益探索,在土地流转合同签订、鉴证和土地流转纠纷调处等方面加强了管理与服务,使土地流转朝着市场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市农委负责人介绍,2013年末,全市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到14.9万亩,占全市承包耕地面积的10%,比上年增长17.5%。通过对比测算,农业专家认为,土地流转后,规模经营的土地普遍呈现出“三高”现象,即产出效益提高、农民综合收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集中生产比分散经营的土地平均增收30%以上。同时,农业的生产条件也得到改善,抗灾能力得到增强。土地经营权流转同样促进了基地的专业化生产和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产品结构、产业形态得到优化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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