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神:签署《武山100万头生猪养殖全产业链第一期养殖项目投资协议书》 时间:2019年10月27日 17:52:37 中财网
原标题:唐人神:关于签署《武山100万头生猪养殖全产业链第一期养殖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9-177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武山100万头生猪养殖全产业链
第一期养殖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协议概述
1、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签署的议案》,同
意公司与天水市武山县人民政府签署《武山100万头生猪养殖全产业链第一期养
殖项目投资协议书》。
2、本次投资项目协议书的签署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经过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公司在武山县设立子公司武山美神养殖有限公司,公司享有和承担的合
同权利和义务由子公司承接。
二、协议主要内容
协议各方:
甲方:天水市武山县人民政府
乙方: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协议主要内容: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第一期存栏37100头母猪、60000头育肥猪养殖建设项目。
(2)项目投资总额:5.4亿元人民币。其中:存栏5300头母猪的苗猪场投资
额为3.06亿元(共计建设5个,每个投资0.612亿元);存栏10600头母猪的苗猪
场投资额为1亿元;存栏3.6万头的育肥场投资额为0.8亿元;存栏2.4万头育肥
场投资额为0.54亿元。项目由乙方投资,全部资金由乙方自筹。
2、建设工期:项目建设期12个月,自甲方完成通路(可以是便道但必须满
足9.6米长载重50吨货车能通行 )、通电(必须能保证施工用电)、通水(必须
能保证施工用水)和甲方移交土地之日算起。
3、项目主要功能:良种繁育功能、生态养殖功能、示范养殖功能、精准扶贫
功能、循环经济功能。
4、违约责任:
(1)乙方在取得合法项目用地手续且甲方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通路、通电、
通水工程后,超过3个月仍未开工建设造成土地闲置的,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尽快
开工,满6个月仍未动工建设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责成各乡镇及村委会终
止与乙方签订租地协议。甲方前期为此投入的通水、通电、通路配套工程的费用
及造成的全部损失经中介评估并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全部由甲方承担由乙方承担。
(2)若甲方未能按本协议履行义务或未能完全履行义务,在本协议约定的时
间内未能完成土地调规、租赁、清表、通水、通路、通电工程造成项目未能按时
开工建设的,乙方有权督促甲方尽快完成本协议约定内容达到开工要求。若满6
个月甲方仍未完成本协议约定的要求移交土地并达到开工条件的,乙方有权终止
本协议及与各乡镇及村委会签订租地协议和地面附物补偿协议,撤出该项目在武
山县的全部投资,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设置障碍,阻挠乙方撤资。乙方前
期为此投入的所有费用及造成的损失经中介评估并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全部由甲
方承担。
(3)甲、乙双方未按本协议履行义务或未能完全履行义务时,给对方造成经
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直接经济损失,负责全额赔偿对方。
(4)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调整造成项目中止或无法推进,不视为任何一方
违约,由双方协商解决。
5、争议解决:若双方对本协议条款的解释(包括关于其存在、有效或终止的
任何问题)产生任何争议、分歧或索赔,则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争议、分
歧或索赔。若在 30个工作日内该争议未能得到解决,则应适用诉讼条款的规定。
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均应向项目实
施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协议生效: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投资项目投资建设包括苗猪场、育肥场等,做大做强公司生猪全产业链,
有利于公司扩大销售,延长养殖产业链,增强公司的综合经济实力。本投资项目
达产后,有利于加速推进生猪产业的发展,同时带动项目区及周边地区养猪业的
发展及增加农民收入,实现精准扶贫功能,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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