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市 综合类 本科民办
发展历程
哈尔滨广厦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黑龙江省属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始建于2000年,校名为“黑龙江广厦学院”,2003年3月,经黑龙江省政府批准与哈尔滨商业大学合作办学,更名为“哈尔滨商业大学广厦学院”。同年10月,经教育部确认为本科独立学院。2005年,经教育部专家组对全国249所独立学院进行专项检查,学院被确认为全国百强独立学院,同年被评为全国质量、信誉、服务三A诚信单位;201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更名为“哈尔滨广厦学院”。
办学战略
学校把教师队伍作为办学第一核心资源。现有专任教师折合数409人,其中:具有硕博学位的教师比例84.9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比例45.22%;自有专任教师比例62.34%。学校还建立了以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马斯金教授为代表的31人组成的名师资源库。“专家教授引领、骨干教师支撑、青年教师加快成长、企业导师协同”的多元化教师队伍逐步壮大。
学校大力拓展校企合作,充分发挥学校和行业(企业)两个育人主体的作用,坚持走产教融合、协同育人之路。各专业群成立了由专家、学者、政府和企业人员参与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指导人才培养全过程,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编写校本特色教材,指导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参与教学管理、教学改革,支持毕业生就业等。合作企业积极支持师资队伍建设,接受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并倾心指导,提高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同时充分发挥学校专业教师的技术专长,主动参与合作企业课题研讨、技术攻关、新产品开发中,提供技术支持,取得了初步成效。
办学理念
学校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秉承“育人报国”的办学宗旨,遵循“广博厚载,厦纳群材”的办学理念,恪守“格物致知,品端学粹”的校训,践行“坚持不懈、追求卓越,祖国利益高于一切”的广厦精神,全面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的发展战略,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确立了立足哈尔滨,服务黑龙江,辐射全国,服务基层的办学定位。坚持面向基层和企业生产、管理一线,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创业能力”的应用技术型高级专门人才,把学校建设成为省内先进、国内知名、特色鲜明的应用型本科民办高等院校。
校 训:格物致知、品端学粹
办学宗旨:育人报国
广厦精神:坚持不懈、追求卓越、祖国利益高于一切
校 风:团结、奋进、务实、创新
教 风:敬业、博学、厚德、爱生
学 风:勤奋、善思、明辨、笃行
治校方略:专家治校、名师治教
育人目标:立德树人、注重能力
师生简约:精教苦学、严管守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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