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宁津县宁津镇天平店村养殖户张建新:“当时保护价定的是每斤9.6元,我们养的这个笨鸡。买的人有高价收购的,是10元多,12元。到11元多,12元钱。照这样看,这一批就8000元钱。”
不仅是张建新,在后来去的几家养殖户也发生了同样的事情。杨万勇分析,是不是因为当初跟养殖户签约时定的保护价是依据当时的市场行情,现在已经是120天以后,行情有了很大提高。所以养殖户们才自己寻找买家。于是,为了能让养殖户满意,自己也能挣钱,杨万勇决定以后改为让收购商和养殖户直接交易,自己帮助他们从中协调价格,并提取信息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