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养殖政策 > 正文

养殖户:租的是塘 经营的是网

现在想搞点养殖真不容易,这样那样的困难太多了。笔者曾听到不少抱怨。除了自然灾害、市场波动外,还要应付土地承包、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各种难题,创业致富的理想总被现实困扰,往往令经营者不胜其苦。江湖险恶,同道朋友们还是多多留神,提防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

被投毒损失惨重担惊受怕

  2009年10月,吴川吴阳镇的养殖户阿辉在对虾将要收获前,虾塘遭人投毒,一夜间十多万斤虾几乎死光,损失惨重。一位来自粤西某地派出所的警员告诉笔者,像这样池塘被投毒养殖户遭受损失的投诉案件,常有发生。他们头疼的是,对此类案件隐蔽性很强,当塘主发现鱼虾不对劲时,投毒者早已逃之夭夭。养殖户即使采取抢救措施,也为时已晚,鱼虾难救。

  一般来说,在承包池塘的合同上,都会有这样的条款,其内容是:在承包期间,甲方(发包方)应协助乙方(承包方)搞好承包范围的治安,同时承包范围涉及土地权属、界限争议及有关农户利益问题的,甲方必须负责做解释和调处工作。

  该条款首先强调的是发包方应保证当地的治安环境,保护承包户的养殖安全。可实际上,养殖户的养殖安全受到侵犯的事情,常有发生。

  据了解,这种投毒案件嫌犯的搜查范围较易锁定,一般是与塘主有过节的人干的,投毒用的药物主要是农药。即使抓住投毒者,损失得到赔偿,但经过此类事情后,养殖户担惊受怕,连晚上睡觉都不再安稳,精神备受折磨。

  有警员表示,投毒行为很难防范,养殖户最有效的办法是与他人和平相处,不要企图占便宜损害别人利益,加强与邻里之间的互助,营造和谐小环境。

遭遇讹钱养户面临破财消灾

  湛江一家大型虾苗场的总经理老张表示,不仅是势单力薄的养殖户容易遭到讹钱,连像他们这样一定规模的公司都有人上门找麻烦。一些不务正业的人往往会在苗场的必经之路挖坑堆石堵路,说这路是自己村的,苗场侵占了他们的地,要想经过,就得交钱。面对这样的骚扰,老张先是报给当地的村长,但依然没用,最后当地警察出面,才把事情平息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