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策性补贴的强力推动下,目前我国农业保险规模已升至世界第二位、亚洲第一位,在国内已成为财产保险中的第三大险种。
不过,由于对农业保险的性质认识定位不清,出现“政策性”与“商业性”分歧,有关各主体陷入“多方争利”局面,各部门纷纷插手导致管理也相对混乱。
人保财险四川省泸州市分公司总经理王敏说,个别县(区)和部分乡镇政府片面认为农业保险是保险公司自己的事情,政府是帮保险公司办事,因而主动性不强,存在被动接受、甚至抵触现象。业内人士认为,既然农业保险享受了国家政策性补贴,就具备了一个准公共产品的特性,就不是一个纯商业性的东西。
“对农业保险属性的界定有分歧,直接导致我国农业保险立法一直没有启动。”安华公司总裁助理周县华说,目前的说法是“政府引导、商业化运作、自主自愿”十二字方针,特别是商业化运作,很容易直接把保险公司完全推向市场,认识的不统一会引发一系列问题。
他举例说,当发生巨灾,保险公司要亏损的时候,一些地方政府说商业化运作就要自负盈亏;当风调雨顺,保险公司盈利的时候,地方政府说你赚的是政府的钱,要求保险公司建立盈余账户,与保险公司争利。目前江苏、湖南、安徽等地已经开始建立农业保险盈余账户。
江苏省农业保险专家桓恒认为,按照正常的市场运作理念,农业保险公司平时应该有盈余,用盈余积累进行再保险,同时抵偿受灾时的赔付,否则保险公司根本无法运转。
他分析说,目前我国农业保险由于“政策性”与“商业性”混淆,政府往往强行干预,违背保险原理,保险公司无利可图,无力赔付最终损失的还是农民利益,实际上农业保险的特殊性,早已决定了农业保险必须采用政策性保险方式经营。
上一篇
荒滩地里的财富玄机
下一篇
汶上县刘楼乡农家女唱响新的致富经